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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信律师 | 方鹏鹏律师:“格子铺”买卖合同案件中常见的法律纠纷问题

  格子铺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物业,因其具备高投资回报率及筹集、回笼资金快等特点倍受开发商和投资者青睐。如今随着近年来电商对实体行业的冲击下,格子铺经营日加困难,因其相关制度、配套政策不成熟、不完善,引发的群体性诉讼纠纷越来越多。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方鹏鹏律师依托常见的法律规定及审理思路,就“格子铺”买卖合同案件中常见的法律纠纷问题进行了整理探讨,供大家参考。

 

中恒信律师 | 方鹏鹏律师:“格子铺”买卖合同案件中常见的法律纠纷问题

 

  一、解除或撤销买卖合同能否得到支持

 

  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是以开发商根本违约为由,比如开发商无法办理产权证、交付的格子铺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交付条件、消防不合格等。但是开发商在合同签订时一般会把买方的解除权进行限制,除非是格子铺迟迟无法办证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否则一般情况下解除合同的主张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业主要求撤销合同的案件中,一般是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开发商以欺诈的手段使业主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下订立的合同。

 

  二、开发商夸大、虚假宣传能否被认定为欺诈

 

  在合同签订前,开发商一般会通过各种方式打广告,对外夸大宣传,甚至虚假宣传,以高回报诱惑投资者。但是,在合同签订时,开发商基于自身利益,并利用自己的优势,提供格式合同,而之前对外宣传的内容及各种承诺最终都不会被写进合同中。当矛盾发生后,投资者发现开发商的各种承诺均没有实现,自己投资的格子铺迟迟不能投入经营,投资者能否以开发商欺诈为由撤销合同?

 

  司法实践中,没有写入买卖合同中的广告宣传内容是不会被法院认定为合同内容的,因此以开发商虚假宣传、欺诈甚至违约为由解除合同,难以得到支持。

 

  三、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情况下,买方是否应一次支付所有价款

 

  近几年,由于格子铺经营困难,面积小且难以单一经营,购买格子铺向银行贷款越来越难,导致很多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无法办理按揭,业主又没有一次性支付全款的能力,而引发法律纠纷。事实上,在签合同时,大部分开发商都会在价款支付条款中约定,在无法办理银行按揭的情况下,业主应当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而一旦有了这种约定,法院在判决时一般会判决合同继续履行,买方需一次性支付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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