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拆迁时,征拆部门需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各种补偿金,一般包含三项。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区位、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郭稳波律师依托法律法规及裁判要旨,就商品房拆迁补偿的计算标准进行观点解析,供大家参考。
一、商品房拆迁补偿方式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二、评估机构选定期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依法需要进行房屋价值评估,评估机构的选定对评估结果有重大影响。
实践中各地往往采取“征收部门提供多家评估机构,进行公示,确定协商选定的时间,由被征收人选定,公示期内没有协商选定的,会采取抽签方式、统计投票方式确定”。
三、商品房拆迁如何一赔多?
1.商品房所有者想要拆一赔二、赔三,可以与拆迁方协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拆迁房屋,可能拆一赔一或者拆一赔二。
一般集体土地的房子,货币补偿最低建筑成本价,还会置换宅基地或者地价补偿;房屋置换,同区位最低按面积拆一还一。城中村的,货币补偿最低市场价;国有土地的房子,房屋置换同区位最低拆一还一,货币补偿最低市场价。
四、被征收人有权协商选评估机构
《征收补偿条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维护了被征收人权益,保障房屋评估的公平和公正,从根本上转变错估、漏估、少估等不公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