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错综复杂,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有效申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有利于提高执行效果。追加被执行人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因出现法定原因,将与被执行人有义务关联的案外人依法追加为被执行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执行过程中追加被执行人,既涉及程序法问题,也涉及实体法问题,但实质上是实体法问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过程中追加被执行人的需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且符合法定的追加条件。
参考《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恒信崔继梅律师通过查阅近百个最新司法裁判案例,汇总了13种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及法律适用,以便为正确、有效的追加被执行人,提高执行的效率,解决执行难的现实问题提供参考。
被执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或追加: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公民的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又无遗嘱执行人的,可以直接执行遗产)。
2.被宣告失踪
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该公民的财产代管人为被执行人,在代管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3.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合并而终止
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法人、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
4.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
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分立后新设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被执行人在分立前与申请执行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5.是个人独资企业的
被执行人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作为被执行人的,可以直接执行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
6.是合伙企业的
1)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
2)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7.是法人分支机构的
1)被执行人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法人为被执行人。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2)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
8.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以外的其他组织的
被执行人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依法对该其他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主体为被执行人。
9.是企业法人的
1)当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
2)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10.是有限责任公司的
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被执行人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1.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
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2.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1)被执行人被注销或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被责令关闭、歇业等解散事由后,其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无偿接受其财产,致使该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或遗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为被执行人,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2)被执行人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第三人书面承诺对被执行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3)被执行人财产依行政命令被无偿调拨、划转给第三人,致使该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13.第三人承诺代被执行人偿还债务
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责任。
变更和追加执行案件主体程序
第一步: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
第二步: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定。
第三步:对执行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四步: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