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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信律师 | 郭稳波律师:打房产纠纷官司不可忽视的常用实务要点

  近年来,在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之下,房屋的投资属性越来越明显,买卖房屋成为大家心中的头等大事。但在买卖过程中,随之而来的房产纠纷诉讼也呈爆发式增长。在购房中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遭遇纠纷后又该怎样有效的维权?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郭稳波律师依托司法裁判口径及实务要点,梳理分析了打房产纠纷官司不可忽视的常用实务要点,供大家参考。

 

中恒信律师 | 郭稳波律师:打房产纠纷官司不可忽视的常用实务要点

 

  一、房产纠纷诉讼要提供哪些证据?

 

  1、当事人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委托他人进行诉讼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提供房屋出卖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

 

  3、出卖共有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的书面证据。出卖、出租房应提供房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据。

 

  4、提供买卖双方订立的买卖房屋合同书。

 

  5、如已交款或鉴定的,应提出交款的书面证明。

 

  6、其它应提交的证据。

 

  二、房产纠纷诉讼需注意什么?

 

  1、证据问题不容忽视

 

  当事人在打房地产官司举证时应尽可能地向人民法院提供原始书证、物证(如有关房地产交易的契约、产权证明等)。同时这也意味着人们在进行涉及房地产的活动中要注意保存好各种往来文书、有关协议、凭证,以便将来一旦发生纠纷,在官司中处于有利地位。

 

  2、房产纠纷合同审查

 

  房产交易由于是大额交易,一般都会签订合同,所以出现这类纠纷的时候大都是以合同纠纷的形式出现,所以审查合同是否有效以及合同的内容约定是关键中的关键。

 

  3、房地产官司注意财产保全

 

  房产纠纷打官司更多的都是属于财产纠纷一类的,这类案件一定要注意财产保全的问题。起诉前一定要先做好财产保全,避免打赢官司无法执行的情形产生,也就是俗称的赢了官司输了钱。

 

  三、房产纠纷的三个诉讼问题

 

  1、什么情形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一般从行为能力、意思表示、具体条款三个角度进行审查。

 

  比如说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虚假意思表示,恶意串通的,重大不利格式条款的。

 

  2、房屋买卖出现阴阳合同,如何认定效力?

 

  为了贷款、避税等,会出现阴阳合同。遇到此类纠纷一般认定阳合同中是当事人虚假的意思表示,内容无效。以阴合同内容履行双方义务。

 

  需要注意,阴阳合同严重违反我国税收管理规定,经查实后,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3、出卖人无权处分的,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出卖适用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需要综合考察买房人的购房动机、获悉房源的途径、与当事人的关系、看房经过、合同价格与房屋市场价值是否匹配、房屋付款能力、房款实际流向、房屋交付情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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