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借款人突然去世而导致没有办法还债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果借款人意外死亡,那么,欠款该由谁来承担呢?在人们的认知中,通常应当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来偿还,但是在法律中,这做法真的可行么?很多债务问题并非我们所想象的那样简单,而所谓的父债子还或者子债父还在法律上并没有合理性。如果生活中遇到这种问题,要怎么办?今天,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太原分所崔继梅律师就该问题做一详细说明以及分析如何进行风险防控。
当借款人的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继承人继承了遗产
这种情况下,继承人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时,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所得遗产偿还。
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二、无遗产可供继承或放弃继承
这种情况下,家人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作为出借人而言,一旦借款人去世,其继承人面对陌生的债务,很可能以不知情、债务已归还等理由消极应对。而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出借人则需要查明所有继承人,这无疑增加了诉讼难度。
针对以上法律困境,出借人该如何防患于未然呢?
崔继梅律师认为:
一、及时主张债权
出借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利。按照约定的还款时间及时向借款人催讨借款,并尽可能留存催讨凭证,以免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由此丧失胜诉权。如知晓借款人死亡,应尽早持借条等债权凭证向借款人的继承人主张债权。
如果借款人的遗产尚未分割,可以和其继承人协商先以遗产偿还债务、然后再行继承;如果其遗产已经被分割继承,可以要求继承人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协商不成的,及时向法院起诉,同时可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或扣押相应财产。
二、明确约定借款事项
涉及自然人的民间借贷,一定要出具借条等书面借款凭证,并在借条上写明借贷双方的姓名等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以及借款的金额、时间、用途、借款利息、还款时间和发生纠纷的管辖法院等。
最好有基层组织、亲属或双方共同的朋友等第三方予以见证,并在借条上签字确认,这样一旦日后发生争议,更有利于法院对事实的认定。
三、保留出借凭证
如今电子支付已被广泛应用,出借钱款应尽可能地选择网上银行、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手段,使支付留痕、查找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