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账”就是指账外账,又叫内外账。一套账对内,主要提供给老板,相对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情况,叫内账;一套账对外,根据使用目的不同提供不同账。那“两套账”出现的原因是什么?是否为正常现象?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劳金晶律师根据法律实务要点及司法裁判口径,梳理探究了公司内外“两套账”存在的法律风险,供大家参考。
一、“两套账”产生的原因
1、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绝大部分企业在成立之初,为了节约成本支出,就将记账报税等工作委托给第三方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工作人员见票记账,不了解业务实质,那么一些无票的账外收支未进行账务处理,游离在账外。导致企业自己为了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自己又搞了一套流水账,从而形成了“两套账”的局面。
2、规避或偷逃税款
规避或偷逃税款是主要原因和动机,老板觉得公司税负偏高,但是公司财务人员不具备合法规划税务成本的能力,就只能粗暴地使用“两套账”。
3、处理非正常事项
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存在灰色事项,无法直接体现在账面上,因此只能采取“两套账”来处理。
4、满足特殊目的要求
主要是为了满足日常招投标的指标要求、银行贷款、享受优惠政策等不同目的的要求,采取了“两套账”的做法。
二、“两套账”存在的法律风险
“两套账”风险巨大,被查后不仅可能需要补税、罚款,缴纳滞纳金,严重的老板或会计可能还会去坐牢。具体来说,两套账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1)账外经营,隐匿收入,构成偷税的风险。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构成私设会计账簿的风险
私设会计账簿的,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涉嫌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风险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构成逃税罪的风险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会计人可能面临的风险
(1)被罚款
私设会计账簿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20000的罚款;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50000的罚款。
(2)影响个人职业规划,五年内不能从事会计工作。一旦涉及刑事处罚,会被终身禁止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