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我方当事人为莆田市涵江区某村村民,其继承父母的房产位于莆田学院迁建项目征收范围内。2022年6月15日,我方当事人的涉案房屋被全部强制拆除,向公安机关报警后,镇派出所并未刑事立案并告知我方当事人系政府拆迁行为。遂我方当事人委托中恒信律师事务所任桂洋律师提起行政复议。
我方认为,被申请人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实施强制破坏房屋行为实体及程序违法。被申请人在实施强拆行为前,未向我方当事人作出任何书面催告材料,未听取我方当事人的任何意见,更未向我方当事人作出任何行政决定,被申请人执行强拆行为不但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更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私有财产权。同时,被申请人实施强制破坏房屋行为超越法定职权。
被申请人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辩称:案涉房屋系被连日的暴雨沖刷坍塌,并非被申请人强拆。
中恒信律师意见
中恒信律师事务所任桂洋律师认为,我方当事人的房屋已全部粉碎性倒塌,夷为平地,现场情况明显不符合房屋被雨水冲刷倒塌的特征,且我方当事人房屋位于征收土地范围内,其房屋倒塌契合被申请人的行政管理意图。被申请人应该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复议结果
莆田市人民政府作出复议决定:确认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申请人房屋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