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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 |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有什么区别?

  在遗产继承案件中,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属于比较特殊的情况。但是,由于这两种继承方式比较相似,都是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也导致许多人将这两种继承方式弄混。今天,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就像大家介绍一下这两种继承方式的不同。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有什么区别?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

 

  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成为被转继承人。

 

  2、两者性质和效力不同。

 

  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为继承权。而转继承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有什么区别?

 

  3、两者主体不同。

 

  代位继承人仅限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只可以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人的子女,被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而转继承人则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一继承人。

 

  4、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

 

  代位继承仅适用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而转继承可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

 

  相关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有什么区别?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转继承】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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