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很多离婚纠纷的新闻中,都能看到因为妻子无法忍受丈夫家暴,坚持离婚的案件。但是实际生活中也有不少女方殴打男方的情况,这种属于家暴吗?男方可以据此要求离婚吗?今天,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家暴指的是家庭暴力,在家庭成员中发生殴打、捆绑,类似的现象都算是“家庭暴力”。所以在家庭中女人殴打男人就算是家暴的一种。在婚姻关系中,女的打男的算家暴。关于家暴的定义为,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所以不管是男方打女方,还是女方打男方,都属于家暴。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女方打男方也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面临家庭暴力,一般可以按照这几种方式处理:
1、如果受害方遭遇家暴,首先要报警,以便于保留相关证据。
2、如果婚姻还有存续可能,那么可以让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以及人民警察予以劝阻、调解。
3、如果爱情已堕入婚姻坟墓,而婚姻已无再挽回可能,那么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在保留家暴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因家庭暴力想离婚的,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无过错方可以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医院的病历、报警记录,还有以前发生家庭暴力的相应证据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