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纠纷的裁判规则涉及多个方面,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孙慧玲律师依托 法律实务要点结合举证分配,梳理探析了有关名誉权纠纷的裁判规则6条,供大家参考。
1.以细节考据、观点争鸣等名义对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进行污蔑和贬损,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等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以细节考据、观点争鸣等名义对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进行污蔑和贬损,属于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发贴人在其微博中发表的未成年人受伤害信息与客观事实基本一致的网络举报行为不构成侵权
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和揭露可能存在的犯罪行为,发贴人在其微博中发表未成年人受伤害信息,所发微博的内容与客观事实基本一致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该网络举报行为不构成侵权。
3.银行依规定报送信用卡用户逾期未还款信息不构成名誉侵权
银行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其报送的信息也都是源于名义持卡人名下信用卡的真实欠款记录,并非捏造,不存在虚构事实或侮辱的行为,故不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相对封闭,只有本人或者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因法定事由才能对该系统内的记录进行查询,这些记录并未在不特定的人群中进行传播,不会造成名义持卡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故不能认定存在损害名誉权的后果。
4.权利主体对于合理的损害具有容忍义务,损害是否合理,应根据损害的原因、程度等因素综合考量
学术自由应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在不侵害他人权益和危害公共利益的范围内行使。在网络侵犯名誉权案件中,认定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应考察行为人的心理状态,是否具有主观上的恶意或对注意义务有所违反,可从其言论内容、发表场所、案件背景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
5.由搜索引擎自动生成的相关搜索词不构成侵权
由搜索引擎自动生成的相关搜索词是计算机相关算法在收集和处理过程中的一串字符组合,不构成侵权。
6.司法宣传与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无关,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等材料进行诉讼并非司法宣传的“新闻源”,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当事人提起诉讼,具有相应的事实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可被认为存在一个具有正当理由和法律依据的严肃争议,即使撤回该案诉讼,亦不构成对于他人名誉权的侵犯。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等材料进行诉讼并非后续司法宣传的“新闻源”,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无需为此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