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公民死亡之后,其遗属可以依法向有关机构申领死亡抚恤金。这笔死亡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又该如何进行分配?是否适用代位继承规则?关于死亡抚恤金的法律认定,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劳金晶律师依据法律规则及审判逻辑,梳理分析了死亡抚恤金的法律认定及分配原则,供大家参考。
一、死亡抚恤金能否突破继承人顺位?
死亡抚恤金是否可以突破继承人顺位进行分配,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死亡抚恤金是对死者遗属的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不属于遗产或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其分配不完全按照传统的继承顺位进行。
二、死亡抚恤金的法律认定
基本养老保险中的死亡抚恤金并非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物,不属于死者遗产,也不属于死者的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死亡抚恤金的领取主体为遗属。遗属的范围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第二款中对近亲属范围的界定,即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因此,在死者近亲属范围内的人员均具有获取死亡抚恤金的主体资格。司法实践中,死亡抚恤金的分配原则应为:在参照遗产处理原则的基础上,优先保护对死者在情感和物质上投入较大的遗属的权益,予以公平合理分配,从而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三、死亡抚恤金的分配原则
死亡抚恤金的分配原则主要遵循以下几个核心要素:
1.非遗产性质:
死亡抚恤金不是死者的遗产,而是给予与死者具有密切关系的亲属的精神性抚慰和物质性帮助。
2.分配原则:
亲疏关系与共同生活紧密程度:考虑权利人与死者之间的亲疏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维护近亲属之间的亲情关系。
经济依赖程度:考虑权利人对死者的经济依赖程度和生活状况,保护弱者权益。
主要赡养义务:对死者尽到更多赡养义务或存在扶养、抚养关系的人,应当适当多分。
律师观点
死亡抚恤金并非死者的遗产,而是对于死者生前存在紧密关系的亲属的一种精神性抚慰与物质性帮助。其分配既应考虑到与死者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又要考虑与死者生前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以及自主生活的能力。死亡抚恤金的分配还需遵循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鼓励互助互爱的优良家风的原则。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