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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信律师 | 刘震律师:网络涉枪犯罪的辩护要点及构成要件

  枪支作为一种独特的杀伤性武器,对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和社会公共安全有着重要的影响,涉枪犯罪成为了危害公共安全的重要问题之一。随着互联网的急速发展,涉枪犯罪更是出现了新的形态。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刘震律师根据司法观点及审判实践,梳理解读了网络涉枪犯罪的量刑标准及构成要件,供大家参考。

 

中恒信律师 | 刘震律师:网络涉枪犯罪的辩护要点及构成要件

 

  一、什么是非法持有枪支罪

 

  《刑法》128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持有与私藏的区别:

 

  根据司法解释,“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置、配备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而“私藏”是指依法配备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违反规定,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持有与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区别:

 

  关键在于枪支、弹药数量多少。储存是大量,持有是少量。

 

  持有与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区别:

 

  非法携带,是指将枪支置于现实控制之下,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行为人既可以是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条件的人,也可以是符合配备、配置枪支条件的人。

 

  二、构成要件

 

  1、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枪支、弹药无论是他人赠予的,还是拾来的,或者是自己曾经合法配带、以后应交未交的,只要是未经合法批准而私自持有、隐藏,都属于本罪所要求的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

 

  2、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3、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支、弹药,而故意隐藏不交。如果不知道自己收藏的物品中有枪支、弹药,因而没有交出的,不构成犯罪。

 

  二、刑事法律层面的相关制度

 

  1、刑事政策视下对网络涉枪犯罪进行防控

 

  “枪爆无小事”,枪爆物品管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和秩序稳定。

 

  对于涉枪案件,我国一直保持着“严厉打击”和“涉枪无小事”的刑事政策指导思想。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统涉枪犯罪逐渐演变成隐蔽性高、社会危害严重、交易便利的新型网络涉枪犯罪,我国对网络涉枪犯罪更是秉承着“严厉打击”的指导思想。

 

  2、刑事立法规制对网络涉枪犯罪进行防控

 

  涉枪犯罪是指我国刑法所规制的违反枪支管理法,且以枪支、弹药为犯罪对象或者犯罪工具的各种犯罪行为在理论上的总称。我国刑法分则当中对涉枪犯罪明确规定了12个罪名,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罪;抢劫枪支、弹药罪;聚众持械劫狱罪等。其中,部分涉枪犯罪最高刑罚可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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