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那如果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可以免责吗?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丁磊律师依托法律规定及裁判规则,重点梳理解析了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法律认定及处理,供大家参考。
一、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不能免责!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员工拟定了放弃社保声明单位还需要缴纳?
需要。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协议,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协议无效。缴纳社保一事,用人单位不能看员工的意愿,无论怎么约定,只要没按规定缴纳,即为违法行为。
三、把社保换成现金再直接交给员工可以吗?
不可以。这属于无效行为,因为社保不是完全直接交给个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意思就是,劳动者也有缴纳社保的义务,同样不得无视,但凡行政部门查实,企业与个人均会受到处罚。
四、“被自愿”了,该怎么办?
若公司强制不缴社保,并逼迫员工签相关证明的话,人社局会作出相应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且,企业如果强制员工签订放弃社保协议,是无效且违法的,最后依法处理,企业照样需要缴纳。
律师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与用人单位签署自愿不缴纳社保的协议或以现金补贴代替社保缴纳违反法律规定,不能以此豁免双方依法缴纳社保的义务。从用人单位角度,虽然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会保险,但用人单位仍需承担工伤赔偿等责任,并伴随未缴纳社保的行政处罚风险,存在重大用工隐患;从劳动者角度,社会保险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缴纳社保可以为员工提供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多方面的保障,帮助员工在面对疾病、退休、失业、意外等情况时减轻经济负担,保障其安全和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