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约定,目标绩效奖金依据公司及个人的绩效指标达成情况发放。用人单位负有管理责任应对员工劳动报酬的核算方法举证证明。那公司亏损,是否可以不发绩效奖金?对这一问题,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丁磊律师依托法律要旨及举证责任分配进行了整理归纳,供大家参考。
一、公司亏损,可以不发绩效奖金?这种理解是片面的。
绩效奖金的支付条件需要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无明确的约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并未就绩效奖金的支付条件做出特别约定,应当认为该奖金的支付与用人单位的盈利状况没有关联。公司无论是亏损还是盈利,只要员工正常提供了劳动且满足了劳动合同要求的条件,则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绩效奖金。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对绩效奖金的支付有约定,则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绩效奖金。
同时需注意,当劳动关系双方因绩效奖金支付问题产生纠纷时,应当由用人单位方就其工资核算的标准及其不需要支付相应奖金承担举证责任。故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者的薪酬包含绩效奖金,建议用人单位设立配套的考核制度,以证明不支付相应奖金的合法。
二、无特别约定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绩效奖金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当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者的薪酬包括目标绩效奖金时,其应就该绩效奖金发放的条件及标准制定相关的考核制度。如果未制定绩效考核制度,但按时足额发放该项绩效奖金,应当认为该项奖金构成劳动者固定工资收入的一部分。
律师观点
在奖金发放上,用人单位仍应遵循“公平合理”与“按劳分配”的原则,保证同一单位的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相同的奖金分配权利;对于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奖金发放条件不成就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