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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 | 因顾客未付钱被气死,对方要负责任吗

  近日,一段“大妈因顾客买花生未给钱气急身亡”的视频在网络传播,引发舆论关注。据悉,倒地身亡的大妈姓张,今年69岁,经常在重庆綦江打通镇农贸市场卖菜,8月15日早上人已下葬。农贸市场的工作人员介绍了当时的情况:买花生的没给钱,张大妈自己追着去要钱。天气热,加上她自己腿脚不利索,人就摔倒了,当时人就有点不行了。那么,买花生的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吗?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今天就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顾客未付钱被气死,对方要负责任吗

 

  在视频评论中,部分网友认为,买家的行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我们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上来分析的话买家的行为是不符合的。

  在法律实务中,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一个重要的条件是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而这一部分又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危险行为,二是可预见性。

 

顾客未付钱被气死,对方要负责任吗

 

  在这次的事件中,买家基本不可能预见到买完花生没给钱会造成张大妈死亡的结果,所以不能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顶多对不给钱就拿走东西的行为,认定一个盗窃罪。

  虽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中恒信律师认为,买家的行为是造成张大妈死亡的诱因,换而言之,买家的行为与张大妈的死亡结果之间是有因果关系的,从一定程度上,是需要承担张大妈死亡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但具体的赔偿内容还需要看实际造成张大妈死亡的原因有哪些。

 

顾客未付钱被气死,对方要负责任吗

 

  目前的最新消息是买家通过派出所民警的调解,已经与张大妈的家属达成和解,签署了调解意见书,具体的赔偿明细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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