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今天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带大家了解一下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期限×伤残系数
一、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一个客观的标准。政府统计部门都会在每一个统计年度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其中就包括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二、计算期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三、伤残系数
一级伤残1;二级伤残0.9;三级伤残0.8;四级伤残0.7;五级伤残0.6;六级伤残0.5;七级伤残0.4;八级伤残0.3;九级伤残0.2;十级伤残0.1
除此之外,伤残赔偿金实际金额还受伤残原因、劳动能力、赔偿责任等因素的影响,在赔偿过后,也有继续赔偿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