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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 | 租赁的房屋被拆迁,可以要求违约金吗

  在许多拆迁案件实务中,并不是被拆迁人与拆迁方发生争议,而是因为被拆迁房屋处于被租赁状态,拆迁的发生,导致承租人与房主或拆迁方发生了争议。例如就有承租人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要求房主承担违约责任。这种要求可以被支持吗?今天,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就给大家分析一下。

租赁的房屋被拆迁,可以要求违约金吗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征收拆迁行为属国家出于公共利益需要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属于不可抗力范畴。因此,承租人不能要求房主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的房屋被拆迁,可以要求违约金吗

  虽然承租人不能获得来自房主的违约赔偿,但是,由于不可抗力是拆迁,承租人的损失可以由拆迁方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租赁的房屋被拆迁,可以要求违约金吗

  国家征收造成承租人无法享有租赁权益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补偿,如果双方对补偿内容无法达成一致的,承租人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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