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自然人死亡时往往都会涉及到遗产的继承问题,但是大多数人对遗产继承并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今天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就给大家细致讲讲,遗产继承不想吃亏,要先知道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遗产继承的方式
一、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指在没有遗嘱或者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由特定继承人依法定顺序与份额分配遗产的继承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有效遗嘱,优先适用遗嘱继承。
二、遗嘱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自然人可以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即遗赠。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遗嘱的有效形式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1.自书遗嘱:指遗嘱人生前亲手书写的遗嘱。
2.代书遗嘱:指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制作的遗嘱。
3.打印遗嘱
4.录音录像遗嘱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6.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其中除了自书遗嘱外,其他形式的遗嘱都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三、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中的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三种遗产继承方式的法律效力。综合来讲,这三种遗产继承方式,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最后才是法定继承。也就是说,被继承人的遗产,要优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进行处理,满足遗赠扶养协议之后剩余的部分,要按照遗嘱处理,最后才轮到法定继承。如果遇到遗产继承纠纷问题,应该及时咨询律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