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制度,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农村一户有多个宅基地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那多出来的宅基地会被拆除吗?所有的一户多宅都是非法的吗?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梁子丹律师结合司法考量及判断规则,整理解析了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法律认定,供大家参考。
一、“一户一宅”的“户”如何认定?
地方对“户”的认定有规定的,按地方规定办理,未作规定的,可按以下原则认定:“户”原则上应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信息为基础,同时应当符合当地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条件。根据户籍登记信息无法认定的,可参考当地农村集体土地家庭承包中承包集体土地的农户情况,结合村民自治方式予以认定。
二、“一户多宅”的合法情况
下面三类“一户多宅”的情况是合法的,合法建筑遇到拆迁,是可以享受合理补偿的!
第一,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
有些村民的子女已经成年,符合分户条件但未进行分户,在另一块宅基地中新建房屋,这样形成的一户多宅符合相关规划,经村里同意并公告无异议,可后续补办用地手续,并且可以确权登记。
第二,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也就是说,有些地区父母老人和子女居住在一起,仅在原有房屋基础上进行扩大建房,虽然宅基地面积超出,但是满足合计面积标准,可以按照规定补办用地手续后,可以确权登记。
第三,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形成“一户多宅”的。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遗产可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城镇子女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城镇子女因继承房屋占有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附注栏注记的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三、夫妻分户算一户还是两户?
律师提醒大家,农村的宅基地是根据一户一宅,对事不对人,有的人认为夫妻分户了,应该算两户吧?那可不一定,《婚姻法》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意思就是说夫妻分户在法律意义上仍然是一户。
但是分居二年的可以算做二户,因为分户不等于离婚,根据《民法典》,如果夫妻双方俩人分居二年以上,前提是夫妻之间没有了感情,就可以算作离婚,这个时候就是两户了。
综上,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盘活了农村宅基地资源,又为那些分户后无宅基地建房的农村家庭提供了资源,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夫妻分户后是一户还是二户,主要看有没有离婚,离婚了就是二户,没有离婚就是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