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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信胜诉 | 他人欠钱不还,任杰律师帮助当事人二审胜诉,维持原判

中恒信胜诉 | 他人欠钱不还,任杰律师帮助当事人二审胜诉,维持原判

 

  民间借贷之间债务是合法合规的,如果借款期限已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般情况下,民间借贷3年没有还款的,债权人是可以起诉的。但是在起诉的时候,债权人需要提供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借贷关系证明。债权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通常是3年,但是只要有借条或借款合同,能够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

 

  本案中,被告向原告借款,并出借条规定借款数额及归还日期,然被告至今未偿还原告借款,后经原告多次追收无果。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在中恒信律师事务所任杰律师的帮助下,原告胜诉,法院判决被告限期归还全部借款。

 

中恒信胜诉 | 他人欠钱不还,任杰律师帮助当事人二审胜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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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信胜诉 | 他人欠钱不还,任杰律师帮助当事人二审胜诉,维持原判

 

  法院裁判要点

 

  本院认为,原告向被告提供借款,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双方之间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现无证据证明该借款行为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原告已向被告提供借款150000元,被告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对原告请求被告偿还借款150000元的主张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六百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任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高某借款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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