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劳动者可以主张权利,用人单位不得通过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等,排除劳动者休息休假或获得带薪年休假工资的权利。那未休年假能要求经济补偿吗?哪五种情况不享受年休假?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丁磊律师依据法律条文及裁判指引,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问题梳理,供大家参考。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和标准都是法定的。那么如果是劳动者在岗期间没有休年休假,注意非因自身的原因导致的问题,比如自己自愿放弃,劳动者满足年假的规定的,公司没有调休也没有给予合理的年假工资(一般是工作日工资100%+法定补偿200%工资计算,也就是三倍工资),那么在劳动者提出离职的时候,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并不是所有的未休年假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的,比如仅以未支付年假法定补偿工资即200%工资的部分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实践中将不能得到支持。因为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款第二项中“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经济补偿金的主张将不能得到支持。
二、哪些人享有年假?年假不享有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值得注意的是,因长期请病假的年假可不享有年假,具体规定如下: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由此可见,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几乎都是享有年假的,而且公司未安排年假的,我们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三倍工资的。如果离职的,还可以享有未休年假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