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会不会坐牢,需结合案件情况具体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完整的刑事案件的流程,也即从犯罪嫌疑人被抓直到判刑,都要经历三个阶段,分别为: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审判阶段。下面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刘子曦律师就来给大家详述这三个阶段公检法机关各自从事的工作以及律师在这三个阶段所发挥的作用。
一、公安机关侦查阶段
公安侦查阶段是案件的第一阶段,时间段主要是从犯罪嫌疑人被抓一直到案件移送检察院之前的这一阶段。侦查机关在这个阶段的职责和工作重心是负责调查案件的来龙去脉、查清基本的案件事实,以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以及构成何种刑事犯罪。
在侦查阶段这一时期,律师可以合法的接受犯罪嫌疑人亲属的委托,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其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第一时间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根据案件的基本情况判断是否需要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侦查机关在收集证据侦查终结后,如认为案件基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则会把案件的材料移交检察院,当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起诉部门后,即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院在这个阶段需要根据侦查阶段已经收集的证据情况等来判断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充分,是否应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律师在这一阶段,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了解公安机关已经认定的实施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并在此基础上继续会见犯罪嫌疑人,有针对性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意见,如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还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检察院在这一阶段,会作出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决定。如决定不起诉的,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还分为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这三种情况。
其中绝对不起诉是指行为人不存在犯罪行为而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是指行为人已构成犯罪但是情节轻微,而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存疑不起诉则是指案件存疑,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还不能查清案件事实而做出的不起诉决定。
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只要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决定,恭喜你,在法律上即属于无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三、法院审判阶段
对于检察院认为案件符合起诉条件,制作起诉书,将案件移送到法院审判的,则进入到第三阶段,也即法院审判阶段。法院在这个阶段的职责就是从事实、定性、证据来判断检察院起诉指控的案件是否成立,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判决。很多犯罪嫌疑人自己以及家属最关心的就是案件能判多久?可不可以判缓刑呢?
其实影响量刑的因素有很多,量刑绝不是单纯的数学计算题,需要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对拟定宣告刑进行审查。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法院会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再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在起点刑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而缓刑的适用则需要符合刑法所规定的适用缓刑条件,主要是指宣告刑刑期在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者拘役,且不得具有不认罪、累犯等禁止性情节。
刘子曦律师提醒
结合部分的刑事政策,例如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实施犯罪,情节较轻的,一般应当判处缓刑。对于要求依法严惩的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不大的,可以考虑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