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是按户口人数补偿还是按房屋面积补偿,其实并不能同一而论,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不同地域的政策肯定是不同的。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大家带来各种情况下征地拆迁补偿和户口关系的律法判定,并据此做观点解析。
一、首先,户口对于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有影响吗?
有影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有规定的。是否属于本村村民,决定了是否可以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而认定一个人是否具有村民资格,户口是重要因素之一。
另外,安置补助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业人口的安置,因此,是否属于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业人口,也就直接决定了能否享受相应的安置政策。
二、其次,征收补偿是否受户籍影响,与土地类型相关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征收补偿与户籍关系不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可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对象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
2、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户籍与补偿利益有较大关系,可简要分述如下:
首先,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应归属于其所有者,在土地经营权允许流转的情况下,其所有者完全可能是不具有本村户籍的人甚至是城里人,那么这部分补偿利益也应当依法给到他们手中。
其次,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应归属于宅基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人。在按“自然户”补偿的情况下,补偿利益属于该农户的全体家庭成员共有。
三、进城落户,但农村房屋还在的情况分析
虽然农村居民是否能获得征地拆迁补偿的资格与户籍高度相关,但也不能一刀切。我们也不能轻率地认为“没户籍就意味着没有农村房屋这部分的补偿”。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在未自愿有偿退出其宅基地前,仍继续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其上房屋的合法权利。
四、拆迁前迁入户口的情况分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后,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确定拆迁后,相关部门开始冻结户口,暂停办理户口变更手续,最长时间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