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强拆的问题,从本世纪初增多以来就一直在高峰运行,成为了社会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其危害性拆迁方并非不懂,而是出于某种目的故意为之。征地拆迁出现纠纷时,维权方式有多种,有的当事人会通过提起行政诉讼与申请行政复议寻求法律解决纠纷,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今天为大家重点来讲一下,遇到征地拆迁纠纷,如何通过行政复议维权。
一、行政复议的定义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拆迁行为一般由政府主导,如果因拆迁纠纷引起的强拆问题,被征收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维权。
二、如何确定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
首先明确概念,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依照《行政复议法》因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申请人是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三、如果已经申请了行政复议,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吗?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通过解决行政争议来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制度。一般情况下,由申请人自己选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中的一种方式。
所以,应当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您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如果法律、法规设定复议前置的,您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如果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就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四、申请行政复议的几个重要时限规定
1.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3.相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经相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
4.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