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指的是由遗嘱人口述,他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的一种遗嘱方式。《民法典》对代书遗嘱的内容、形式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丁彩燕律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大家归纳总结了代书遗嘱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并对有利害关系人参与见证的代书遗嘱效力,进行情况分析。
一、订立代书遗嘱需要注意什么
第一,时间上的同步。也就是遗嘱人的口述、代书人代为书写的行为和见证人的见证行为是同时或基本上同时发生的。
第二,地点上的同一。也就是遗嘱人口述、代书人听写、见证人在旁边全程见证参与的行为要同时在同一个场合进行。如果遗嘱人或者代书人在遗嘱订立完毕后,另行找其他见证人签名表示见证,那么该代书遗嘱为无效遗嘱。
第三,见证人的限制。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作为见证人。以下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包括: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比如未成年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比如配偶、父母等。和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
第四,参与人的数量。根据规定,代书遗嘱需要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也就是见证人中包含了代书人,见证人和代书人的人数应该总计是两个以上,而不是将见证人和代书人的人数分别计算。
如果代书人和见证人的总人数不足两人,或者只有一个代书人,没有其他见证人,那么该代书遗嘱也会被确认为无效遗嘱。
第五,确认方式的要求。在遗嘱最后注明年、月、日时要注意这两点:一是注明的年、月、日三个要素必须齐全,缺一不可。二是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注明年、月、日,否则遗嘱无效。
二、有利害关系人参与见证的代书遗嘱就一定无效吗?
1.代书遗嘱仅有两名见证人,其中一名有利害关系,遗嘱是否有效?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之立法目的,最低见证人人数要求对于保证遗嘱过程的真实性、客观性意义重大,能够最大限度保证立遗嘱人真意的实现。在仅有两名见证人时,排除掉利害关系人,仅有一名见证人,不符合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故遗嘱无效。
2.代书遗嘱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存在利害关系人,遗嘱是否有效?
首先,如排除利害关系人后,见证人少于两人,则该遗嘱无效。
其次,如排除利害关系人后,见证人人数满足最低两人人数的要求,且代书人合格,则该遗嘱有效,如代书人为利害关系人,即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则该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