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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 | 征地和拆迁不一样,你可别搞错了

  我们一直嘴上讲征地拆迁,不管是公共利益需要还是城镇化建设,由于都有政府单位介入参与,土地权属也是集体或国家所有,很多人都把征地拆迁混为一谈。但是实际上,征地和拆迁是有很大不同的。今天,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就给大家分析一下征地和拆迁如何进行区分,大家可千万别弄错了。

 

征地和拆迁不一样,你可别搞错了

 

  本质上来讲,征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拆迁多是出于商业目的或非公共利益而进行的。二者的区别主要提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是适用范围差异:土地征收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为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二是行为所指向的标的差异:土地征收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拆迁为房屋;三是法律后果差异:土地征收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消灭,房屋拆迁为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消灭、以及房屋产权的等价调整。

 

征地和拆迁不一样,你可别搞错了

 

  大家想要对征地和拆迁进行区分,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土地征收是政府行政行为,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批以及核查才能落实,也就是程序多、文件多,补偿原则是合理、适当。大家只需要注意这三个问题就能确定是否属于征收行为:一、被征收人事先是否被要求在土地现状调查文件上签字;二、征地实践是否张贴征地公告;三、征收方是否具备批文。只有在同时满足这三个情况下,一般就是属于政府征地行为了。大家也可以去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门户查询或是拨打热线,政府征地工作都是向群众公开的,很容易可以查询到。

  房屋拆迁则是出于商业开发等非公共利益需要,在政府批准,颁发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由建设单位自主去与土地、房屋的主人去协商,补偿原则应是充分、合理。两者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如果户主不愿意拆迁建设单位也不能强制拆房,报道中常见的钉子户也就是这么来的。

 

征地和拆迁不一样,你可别搞错了

 

  土地征收跟房屋拆迁区别比较大,并不会到无法区分的地步。在现实生活中,时常有拆迁方假借政府征地名义去压低补偿款,被拆迁人一定要自己进行区分,需要坚持自己的原则,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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