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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 | 债务人死亡,那他欠下的债务该怎么还?

  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公民之间的财务债权关系从古到今就一直是各国政府和各个朝代比较重视的事务。在民间借贷的案件中,如果遇到债务人死亡的情况,那他欠下的债务该怎么偿还?今天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来帮大家解答一下。

 

  我们要区分债务的情况,债务人欠下的这笔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算其中一方去世了,我们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如果是属于个人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追偿。债务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债务人的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债务人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上限是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当然,债务人的继承人自愿清偿的,法律也不禁止。

 

  

  另外,如果债务有担保,债务权人在债务人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担保人继续清偿。

  

  在法律规定当中父债子偿的情况已经在法律当中宣告禁止了,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债务人死亡之后其债务往往是由其继承人承担,除非是债务人留下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不然很少会有继承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的,如果难以进行处理的可以咨询律师帮忙。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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