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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 | 什么样的情况,才能被认定成工伤?

  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即使再注意安全问题,但是,也不能完全避免在工作中受伤。对公司来讲,员工发生意外受伤,作为用人单位,也要积极帮助员工进行治疗,条件允许,也要及时申请工伤赔偿。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才能被认定成工伤?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帮您解答这个问题。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中恒信律师提醒,如果有以下情形,是不能被认定成工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作过程中遭遇意外是谁都不想发生的事,但是一旦发生,用人单位也是有义务帮助员工申请工伤赔偿的。在很多案例中,公司不愿意帮助员工进行工伤认定,选择私了甚至逃避员工工伤问题,如果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留证据,及时咨询律师,必要时可以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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