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商促销常态化背景下,“薅羊毛”已成为大众消费常态,但利用平台漏洞获利的行为屡见不鲜,由此引发的发货争议、法律风险备受关注。司法实践中,近四成“薅羊毛”相关判决涉刑事犯罪,最高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此种行为,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郭稳波律师根据法律条文规定以及裁判规则,整理了“‘薅羊毛’的法律边界与风险防控指引”,供大家参考。
电商消费中的“薅羊毛”行为,本质上关联买卖合同关系的成立与效力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买卖合同成立的核心要件是双方就标的、价款等主要条款达成真实合意。
合法“薅羊毛”的认定需契合法定要件,具体包括:
1、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五条规定的电子商务各方主体应遵循的公平、诚信原则及商业道德;
2、基于真实交易目的,通过平台公示的正规渠道获取优惠,未违反活动规则中关于使用主体、使用范围的限制性约定;
3、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交易行为未损害平台或商家的合法权益,符合《民法典》第六条规定的公平原则。
此类合法行为受法律保护,若商家违反促销承诺,依据《电子商务法》第二十条,消费者可主张商家履行交付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
利用平台漏洞“薅羊毛”的行为,因缺乏双方对价款的真实合意,通常不成立合法买卖合同。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撤销。平台漏洞导致的价款错误,属于商家的重大误解,其有权拒绝发货并撤销合同,消费者主张发货的诉求难以得到支持。
更为严重的漏洞获利行为可能触及刑事犯罪,常见情形包括:
1、冒用他人身份注册账号套取新人福利、虚构交易刷单骗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可能构成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使用外挂、脚本等技术手段篡改订单数据、批量抢购优惠商品,违反《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关于禁止虚构交易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3、消费者防控“薅羊毛”风险,需严格恪守法律边界:
(1)细致研读平台活动规则,明确优惠适用条件与限制;
(2)杜绝滥用技术工具干扰平台运营;
(3)坚守真实交易原则,不伪造身份信息或虚构交易。同时,依据《电子商务法》第七条,平台应完善风控机制、修补系统漏洞,各方协同构建诚信消费生态。
结语:
综上,“薅羊毛”的合法性核心在于是否坚守诚实信用与真实交易原则。超出规则边界利用漏洞获利,不仅无法主张发货,还可能面临民事追责乃至刑事处罚,需审慎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