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除了要求当事人对可执行等诸项要素外,还少不了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即对违约责任的约定。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张霞律师结合法律条文规定及司法考量,对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拟定的注意事项进行了梳理归纳,供大家参考。
一、“违约责任条款”拟定的注意事项
首先,当事人双方对违约责任的确定应当建立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
违约责任条款可谓是对当事人具有重大利益的条款。但是,如今一般的企业大多使用的是现成的格式条款,依照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其次,对违约责任的确定应当分清主次轻重
在任何一个合同中,总有一些主要条款和非主要条款,有些条款的轻度违约对合同目的的实现是没有大碍的,非违约方是可以容忍的;而有一些条款的违约以及一些条款的重度的违约则是不能容忍的。对于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条款,不能容忍的条款,则应当规定比较重的违约责任;反之,对一些条款的违约及轻度的违约责任,则规定比较轻的违约责任。
再次,对违约责任的确定应当是清晰明确的,可以稍重一些
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其功能一是督促当事人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二是一旦发生违约纠纷,非违约方不需承担违约造成的损害情况的举证责任,可以比较顺利地要求违约方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当然也应当遵循民法公平原则,不能显失公平,即超过实际损失太多。但是,在违约责任的约定上,适当高一点,对非违约方一方来说还是更有利一些,而在签订合同确定违约责任时,大多当事人也是愿意签订的。
二、合同审查之违约责任审查
1、就整个合同内容而言,应先审查合同条款中是否有违约责任。
实践中有些合同并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如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应向合同当事人释明风险或在合同中批注,提示风险点。
2.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否明确。
双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必须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指向性,且应当与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相对应。
3.违约责任数额的确定方式是否明确具体。
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在合同中最好明确约定违约金具体数额或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
4.违约金的上限和下限
由于违约金的比例法律无明文规定,但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是不妥的,违约金过低,弥补不了守约方的经济损失;违约金过高,得不到法律保护。因此,即使合同中对违约金做了具体约定,当事人也可依据损失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在法定幅度范围内调高或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