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2年5月1日,原告、被告经第三人居间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涉诉房屋,总价款20160000元。原告按约定向被告支付购房款,向第三人支付居间服务费。被告向原告交付了涉诉房屋。原告对涉诉房屋开始装修。铲除墙皮后,原告发现涉诉房屋承重墙、天花板存在裂缝。经协商,第三人向原告退还了部分居间服务费。原告及案外人对涉诉房屋裂缝情况委托机构进行鉴定。2022年10月8日,某检测鉴定中心根据原告及案外人的委托对涉诉房屋裂缝产生原因分析出具鉴定报告。涉诉房屋装修时在屋顶楼板和承重墙上所开电槽对屋顶楼板和承重墙的承载力会有不利影响,应及时修复。经询,原、被告认可该鉴定结论,被告认为该报告证明了该房产没有严重质量问题。
中恒信意见
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晓雅、实习律师王天然受原告委托全程代理案件。庭上,马晓雅律师发表了代理意见:以上问题导致了房屋漏水、渗水,严重影响装修方案与使用效果,并存在无法保证修复质量的风险。经协商原告与被告未能就解除合同或者房屋修复问题达成一致。被告隐瞒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对原告造成涉诉房屋贬值、迟延入住以及原装修设计无法适用等诸多损失。涉诉房屋存在质量瑕疵,被告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原告购房时已尽到注意义务,现有质量瑕疵超出注意义务范畴。实际上,双方达成的交易价格是该地段、该小区正常存量房的价格,并未对质量瑕疵加以考虑,也不可能对未发现的质量瑕疵加以考虑。至于房产在购买后存在的升值可能,更是与房屋购买时的实时价值无关,涉诉房屋至今仍然存在漏水渗水情况,且漏水渗水与房屋的质量瑕疵有关。即使修复好,也存在持续开裂的风险,还会存在贬值损失。
判决结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支付房屋贬值损失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