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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 | 财产保全很有用,关于它你了解多少

  在民事诉讼中,有很多债权人在拿到胜诉判决后,对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时却发现债务人的财产早就通过各种方式转移或者隐匿了,已经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了。其实,早在起诉时,债权人就有办法从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这就是财产保全。今天,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财产保全的相关内容。

 

法律科普 | 财产保全很有用,关于它你了解多少

 

  财产保全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临时措施。它是指当涉诉财产或虽未涉诉但已处于争议状态的财产受到某些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经债权人申请,由法院颁布的限制或控制债务人使用和处分其财产的一项命令。它可以阻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以保证未来判决的执行。财产保全是有条件的,只有在案情清楚,并能证明其索赔是有效索赔情况下,财产保全申请才有可能获得批准,法院往往要求债权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通常采用扣押、查封、冻结等形式。

 

法律科普 | 财产保全很有用,关于它你了解多少

 

  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诉前禁令)。

 

  申请诉前保全的前提必须是情况紧急,即利害关系人如果等到起诉后再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的强制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属于给付之诉(即一方要求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量货币或财物的诉讼)、单纯的确认之诉、变更之诉的,不发生财产保全问题。财产保全申请一般由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人民法院将记录在卷,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

 

  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作出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法律科普 | 财产保全很有用,关于它你了解多少

 

  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汽车要提供车户证明,房屋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书等,以防错将他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对案外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本案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能采取保全措施。诉讼保全的对象界定应以法人、公民合法所有,且能够自由处分为原则。不是合法所有,如土地、淫秽物品,或非自己所有,如保管、租借他人之物,或自己所有,但受管制的物品,均不能进行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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