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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信律师|刘鹏律师:征地程序合法性认定与维权核心实务要点

征地拆迁涉及复杂法律关系与多方权益博弈,违法征地、补偿争议等问题频发,严重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准确把握法律边界与实务规则是维权关键。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结合《土地管理法》《行政强制法》等法条及裁判规则,整理了征地拆迁纠纷核心实务要点,供大家参考。

征地程序合法性认定要点

1、以租代征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属非法占地行为,无合法征地批复即可初步判定违法。

2、涉及基本农田的征收需经国务院批准,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省级政府无此审批权限。

3、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依《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逾期未实施即自动失效。

4、征地报批前需履行告知、听证义务,违反《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行为可诉。

5、行政机关实施征地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从审批、公告到补偿安置,每一步均需符合法律规定。未经法定程序的征地行为,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补偿与维权核心法律规则

1、被拆迁人可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置换。

2、历史遗留无证房屋应依法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无证房屋不应无偿拆除。

3、行政机关强拆需申请法院执行,《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严禁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拆除合法建筑。

4、暴力胁迫签订的补偿协议可撤销,依《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受胁迫订立的协议属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结语:

维权过程中,当事人需注重证据留存,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获取征地批文、补偿方案等关键材料。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主张权利,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精准打击违法行政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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